中国共产党元谋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日期:2024-01-24点击:1524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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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元谋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4年1月22日中国共产党元谋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元谋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1月22日在元谋县城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县纪委委员23人,列席100人。

县委书记刘文跃出席全会并讲话。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全会由县纪委常委会主持。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州纪委十届四次全会以及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总结2023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4年工作任务。审议通过了邵国兴同志代表县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元谋篇章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州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

一致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了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的重大问题,突出强调推进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瞻远瞩、视野宏阔、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充分彰显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高度自觉,为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根本遵循。李希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阐释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的方法路径,对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作出部署,为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引。王宁同志的讲话,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对全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提出要求,深刻分析了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对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作出部署。冯志礼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对云南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云南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具体安排。刘勇同志的讲话,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纵深推进全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杨佳贤同志代表州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对推动2024年全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楚雄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了具体工作要求。刘文跃同志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2023年,在州纪委监委和县委的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使命责任,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为重点,始终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正风肃纪反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元谋提供了坚强保障。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锻造纯度更高、成色更足的纪检监察铁军,实现高素质队伍与高质量发展互促共进;强化政治监督,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扛牢压实责任,修订党风廉政建设七类责任书;推进作风建设,从严监督落实省州县关于“两个革命”的部署要求;一体推进“三不腐”,强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监督推进“清廉元谋”建设十大行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新成效加快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进程,监督推进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炼成“元谋速度”受到关注认可;深化政治巡察,建立巡察与部门协调机制,推动审计、财政等监督力量深度参与巡察,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全会在总结成绩的同时,认真分析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全会认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铸就政治忠诚,始终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必须坚定不移打好自我革命攻坚战、持久战,一体推进“三不腐”,深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做好“通篇文章”;必须坚持系统思维,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质效;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坚决清除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必须坚持严管严治,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全会强调,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州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及县委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提升腐败治理能力,持续推进清廉元谋建设,加强正风肃纪反腐,严管严治锻造纪检监察铁军,奋力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元谋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在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上持续加力。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化政治监督蹲点调研,持续强化巡视巡察、审计、环保督察等整改监督;围绕县委打造“五个强县”擦亮“四张名片”目标任务开展项目化监督;推动“一把手”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以管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第二,在健全完善监督体系上持续加力。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构建横向联动、纵向一体的责任共同体;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促进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持续推动监督下沉,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挖细查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第三,在一严到底深化纪律作风建设上持续加力。加强经常性纪律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从严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持续加强对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情况的监督,推动树牢“十种鲜明导向”;以钉钉子精神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持风腐同查同治,坚决斩断风腐勾连的链条,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第四,在一体推进“三不腐”上持续加力。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瞄准民生领域,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常态化机制化推进“打伞破网”,严查黑恶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持续织密“不能腐”的笼子,进一步健全严管严治长效机制,加强对关键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深化源头治理,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持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开展多形式的党性教育、政治教育和警示教育,营造清廉氛围,增强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拒腐防变的思想自觉。

第五,在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上持续加力。加强统筹谋划和组织实施,坚持板块轮动、条块结合,高质量组织开展4轮县委巡察;优化巡察工作流程,持续加强与组织、宣传、政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巡察工作情况通报、经验交流平台,提升综合监督效能;优化巡察整改会商、公开、约谈、问责等制度流程,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现场督促检查和成效评估,推动开展系统整治和专项治理,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第六,在全域推进“清廉元谋”建设上持续加力。着力构建清廉建设责任共同体,将“清廉元谋”建设情况纳入巡察监督、日常监督、派驻监督重要内容;巩固拓展清廉单元创建成果,推进单元创建、行业联建、社会共建格局,打造清廉建设“地方版”“行业版”,形成多点开花、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的良好态势;做好政治生态本底调查,推动清廉治理从案件查办的“反应式介入”向监督推动的“主动式帮助”递进,把清廉建设具体落实到区域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以一案之查推进一域之治。

第七,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上持续加力。加强政治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铸就政治忠诚,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好双重领导体制和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扎实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四个亲自”“1+2+N+1”办案模式,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常态化检视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教育管理监督,把关心关爱干部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严管严治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毅前行、团结奋斗,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元谋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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