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丨骄纵跋扈 大肆敛财 破坏一方生态 ——文山州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付永刚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日期:2023-08-18来源:清风云南点击:3174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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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名林业勘查干部,逐步成长为文山州林业局“一把手”,付永刚的仕途可谓顺风顺水。然而,付永刚却是典型的“两面人”,表面看起来谨慎低调,背地里却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收受贿赂,一步一步走向犯罪深渊。

个人简介

付永刚,男,1964年7月出生,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文山州林业局营林科科长、秘书科科长、副局长;麻栗坡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文山州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文山州森林公安局局长,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文山州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年1月,付永刚任文山州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因安排下属单位套取项目资金用于送礼,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后调任文山州人民政府外事办任四级调研员,2021年10月退休。

以借为名索要钱款

付永刚属于典型的“两面人”,在组织面前,他表现得极为谦虚谨慎,善于掩饰和包装自己。然而背地里,付永刚却一心追求当官的“感觉”和物质享受。他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思考的不是如何工作,而是一门心思考虑当官发财。

随着职务升迁,付永刚权力越来越大,涉及签批、审批事项越来越多,付永刚想做“人上人”的欲望日益强烈,贪欲膨胀“脱缰”,使其大搞权力寻租,对下级单位、商人老板赠送的年节礼金来者不拒、习以为常。

2009年,付永刚成为文山州林业局班子成员后不久,便以借为名向某矿业老板刘某某单笔索要100万元,刘某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100万元转给付永刚,被其用于在昆明市某小区购买房产。老板“懂事”,付永刚也要有所“表示”。此后,他多次为刘某某在西畴县、广南县矿山开采过程中办理林地使用审批手续提供帮助。据付永刚交待,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力度持续加大,文山州、县多名领导干部被查处,因担心与刘某某的不正当经济往来暴露,他于2013年4月安排妻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100万元退还给刘某某。而购买的房产很快获得较大升值,如此轻而易举地得到不义之财,付永刚贪欲更盛。2012年,某矿业老板周某某刚到文山州投资金矿开发,因征收林地事宜找到付永刚,几次饭局过后,他就以借为名向周某某索要现金50万元用于购买房产,并为周某某及其公司在富宁县矿山开采过程中办理林地使用审批手续提供帮助。2014年初,他安排妻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50万元退还给周某某,并让周某某在事先准备好的收据上签字确认,同时备注“借条遗失”字样,掩盖其以借为名索要钱财的事实。

经查,付永刚在任文山州林业局局长期间多次向工程项目老板索要现金,用于投资房地产并获得巨额利润。他受贿金额共计210万元,索贿金额达到160万元。

“一把手”变成“一霸手”

回顾付永刚的从政历程,他在工作中工作能力不足,但“官气”十足。无论场合大小,讲话均不能没有工作人员所写讲话稿,在留置期间,审查调查人员让他书写供述等材料,付永刚却无从下手,经常问:“这个材料有没有模板,我照着写。”

在文山州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组走访州、县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时,提到付永刚的工作能力和成绩,大家都是“摇头”,有的觉得他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有的觉得他绩不配位,不思工作,只考虑如何以权谋私、以权获利。

付永刚长期独断专行,“一把手”变成“一霸手”,下属只有“绝对服从”的份。因为他的“一人独大”,当时的文山州林业系统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单位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原则、集体决策都成了“走过场”,内控机制形同虚设。

为了逃避监督,付永刚以实施项目名义安排财务人员拨付育林基金到下级单位,表面高调宣称“决不截留挤占项目经费,要一分不少拨付到位”,背地里却滥用职权安排5个县市林业局及2个林场套取相关项目资金共计255万元,后将现金交给文山州林业局财务人员保管,用于局里各种违规支出。

在文山州林业局与某房地产公司合作开发的小区配套绿化工程实施阶段,付永刚利用职务之便,摊派任务让各县(市)林业局调运景观苗木到小区内种植,此举明明是他官僚主义、特权思想膨胀,“靠林吃林”增加基层负担,企图为自己谋求名声的表现,他却洋洋自得,美其名曰“节约成本,无可厚非”。

心存侥幸欺瞒组织

1984年,付永刚参加工作后便进入林业系统,从一名林业勘查干部,逐步成长为正处级领导干部,却愧对组织培养,不敬畏法纪,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长期风腐一体,多次置组织挽救于不顾,处心积虑对抗审查调查,情节恶劣。

2013年春节至2014年初,付永刚先后4次收受某木业公司董事长熊某某所送现金10万元,并以借为名又向熊某某索要10万元。后因担心被组织查处,付永刚将20万元退还给熊某某,并要求对方向其补写收条,制造出“借款”假象。2018年11月,文山州纪委监委在向付永刚谈话函询时,其将熊某某提供的收条交给组织,掩盖其收受钱财事实。

2019年,云南省纪委监委到文山州召开全州领导干部大会,要求有问题的同志主动交待问题,争取从轻从宽处理。会后,付永刚接受谈话时,讲述了自己收受年节礼金共计5万元的问题,第二天再接受谈话时,却又矢口否认,改口说自己从未收受过。

之后,文山州纪委监委先后多次收到关于付永刚收受礼金、安排下属单位套取项目资金用于送礼等问题的举报,对他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让他主动说明自身问题。但面对组织的教育挽救,付永刚不仅没有选择相信组织、主动说清问题,而是继续用嚣张的言行掩饰其内心的恐慌。

2022年5月,付永刚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文山州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2022年11月,付永刚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退休待遇。2023年4月,砚山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数罪并罚,判处付永刚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60万元;对付永刚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李钦振 刘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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