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三公开”内容,由“公开什么群众就知道什么”,变为“群众想知道什么就公开什么”。把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发展党员情况、党费收缴情况、民主评议党员等内容作为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各所站办事程序、政策依据等内容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把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作为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二是规范公开程序,由事后公开变为全过程公开。要求党组织、村委会及站所,用公开栏或以会议的形式将公开内容向党员和群众公开。三是规范公开时间。要求年度性内容于每年年底进行公开,常规性内容于每季度末进行公开,临时性内容及时公开。同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三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进一步确保了全乡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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