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分之想,常修为政之德。不自重者取辱,不自律者招祸,不自满者受益,不自足者博闻。
 
县教育局实行收费申报备查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日期:2006-9-8 16:44:25     来源:教育局    作者:段继宏    浏览数:

 

根据《云南省公办学校教育收费申报备查暂行规定(试行)》,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县教育局实行收费申报备查制度。凡是未申报而发生的收费项目,一律按乱收费查处;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于5月底前(今年在8月30日前)认真填写《云南省公办学校教育收费申报备查表》和《云南省公办学校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申报备查表》(一式三份),报教育局计财股审核备案;同时,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将收费项目、标准、范围、依据及投诉电话等内容在学生入学通知书、校内公示栏(牌)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编辑:金正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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