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公办学校教育收费申报备查暂行规定(试行)》,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县教育局实行收费申报备查制度。凡是未申报而发生的收费项目,一律按乱收费查处;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于5月底前(今年在8月30日前)认真填写《云南省公办学校教育收费申报备查表》和《云南省公办学校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申报备查表》(一式三份),报教育局计财股审核备案;同时,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将收费项目、标准、范围、依据及投诉电话等内容在学生入学通知书、校内公示栏(牌)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编辑:金正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