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分之想,常修为政之德。不自重者取辱,不自律者招祸,不自满者受益,不自足者博闻。
 
元谋县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日期:2008-10-29 15:09:17     来源:监察局    作者:    浏览数: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维护群众利益”为主题,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力求不断拓展政风行风评议的新途径;以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为基本要求,力求不断强化政风行风建设的新举措;以民主评议为载体,力求不断搭建密切联系群众的新平台;以源头防治为着眼点,力求不断完善预防不正之风的新机制;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力求不断取得政风行风建设的新成效。为元谋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作风保证。

二、          评议对象和时间要求

按照省、州的工作部署和《元谋县2008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要求,今年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全面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县纠风办重点组织对元谋县公安系统、教育系统、医疗卫生系统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其他部门、乡镇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各单位自己组织,分管联系的纪工委负责督促完成,于1120日前完成各自单位部门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并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和评议报告报县纠风办。

三、          评议方法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和行业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新闻媒体积极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单位部门工作实际,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围绕部门工作重点,拟出本部门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成立评议领导机构,安排部署民主评议工作。要充分采取内部自评、外部来评、上下级相互评、群众评、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多种形式,扩大参评范围,广泛征求意见,评出真实效果。在广泛评议的基础上,各单位对评议意见进行梳理,写出自评报告。被评单位对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高度,认真剖析,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定出整改时限,落实责任人,认真进行整改,切实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各行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提高对民主评议行风的重要性的认识,将评议行风纳入工作计划,统筹研究,认真部署,精心组织。要把行风评议变成主动接受监督、正视问题、积极整改问题的具体行动。要落实行风评议责任制,尤其是主要领导要真正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班子成员搞好任务分解,并经常检查督促,认真抓好落实。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分工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检查落实到位。

(二)落实整改,注重实效。要坚持纠、评、建相结合,认真反映社情民意,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认真抓好整改,扎扎实实地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风问题。要把整改贯穿评议过程的始终,针对评议中评议组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反馈,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评议中发现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要严格进行调查处理。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行风评议的实际效果。

(三)开拓创新,奖惩分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创新评议方式,确保行风评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达到预期目的。要把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被评单位和行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选文明单位和相关先进的重要条件;对于群众满意度较高、连续排名靠前的单位和行业,要大力宣传表彰;对于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或社会反映强烈,群众满意率低,或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能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甚至边评边犯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四)要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政风建设的精神,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切实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各级各部门要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围绕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

(五)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在行评工作中,要把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行政务公开相结合;与行业的各项业务建设相结合;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结合,在认真总结行评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本行业、本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金正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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