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
负责委局机关的文秘及管理工作;做好委局的档案管理工作和案件统计管理工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调研督查;做好信息报送和信息调研工作;做好计算机网络建设和应用管理工作;做好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及后勤事务管理服务;做好上级下达任务的落实及督查督办以及下情上报衔接工作;调研剖析大要案和典型案件,发现体制制度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督促有关单位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事项。
2、纪检室
做好县范围内查处违纪案件的组织协调工作;依纪依规抓好自办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好案件查办调研工作,不断完善案件查办工作和管理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做好查办案件的保密及案件材料管理工作;指导和督促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查办案件;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事项。
3、案审室
依法依纪审理案件;对县内纪检监察系统所办案件质量进行抽查监督;受理不服党政纪处理和承担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以及恢复党员权利、解除行政处分的工作;健全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办案程序,保证案件质量;做好党政纪处分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事项。
4、信访室
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受理检举、控告、申诉、投诉;及时排查案件线索,提出办理意见;查办、督办和转办信访案件,组织初查;撰写《信访简报》、《情况反映》及信访信息;指导乡(镇)信访举报工作,检查和指导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信访工作;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事项。
5、党风室
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负责责任签订,任务分解,年终考核工作;负责巡视制度、谈话制度、述廉制度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督促检查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乡(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做好乡(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管理;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6、宣教室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抓好“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和党员干部、公务人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负责做好纪检监察新闻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深入调研、发现宣传正面典型、弘扬正气,解剖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提出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和意见;抓好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纪检监察报刊征订和通联站、通讯员队伍建设工作;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7、执法室
监督检查各级政府部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令的情况;综合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执法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全县性的行政执法监察活动;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法规的执行情况,参加重大、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整治工程建设市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国债资金、专项资金、扶贫资金、社保资金、赈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参与工程招投标等工作;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工作。
8、纠风室
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督查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抓好公路“三乱”治理和农民减负、企业减负工作,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制止向企业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制止利用部门垄断、行业特权向企业搞强制有偿服务等行为;抓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事项。负责处理日常行政监察业务,起草向人大、政府报告行政监察工作的相关文件、材料,做好廉政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抓好政务公开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财政制度改革,完善县级“会计核算中心”,乡(镇)“零户统管”,及落实“收支两条线”和会计委派制度的落实;督查《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的贯彻执行情况,做好情况收集、报告工作;负责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批评建议的办理答复工作;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