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法纪教育。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教育在政风行风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入开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尊崇法律的法纪教育,不断打牢广大干部职工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基础。充分发挥正反典型的教育作用,发现并宣传一批政风行风建设搞得好、清正廉洁、人民群众满意的部门和单位。同时,要加强警示教育,对顶风违纪,屡纠屡犯的反面典型要曝光。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价格监管政策的落实
督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其他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也要进行必要的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不顾大局,不执行、不落实中央加强价格监管措施及相关工作要求等行为,确保中央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保障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需要。
三、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高度,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纠风工作机构,明确职能,确定专职人员,切实担负起纠风工作职责。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和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严格目标考核。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牵头部门要统筹全局,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有关方面抓好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牵头部门,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完成任务。
(二)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查办不正之风案件。要把定期的普遍检查与经常性的明察暗访作为推动纠风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贯穿于全年工作的始终。每个专项治理工作都要开展联合检查。监督检查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注意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不正之风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对检查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从政策措施上认真反思,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要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案(事)件查处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案(事)件,要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和《元谋县行政问责办法》严格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三)加强调查研究,加大源头防范力度。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把握规律性,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同时,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大胆探索,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纠风工作,加大防范力度,不断铲除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
元谋县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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