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认真督促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元谋县200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县、乡(镇)各级各部门的政务公开提出了具体要求,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元谋县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以多种形式和方法,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今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共设置有永久性政务公开栏860块,制作办事指南2500张,设立政务公开电子显示屏3块,建立政务公开互联网页18个,广播政务公开231场次,电视政务公开110场次,各种会议政务公开752场次,其他形式政务公开361场次,为政务公开提供了载体,对收费公示、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及各种规章制度进行了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有力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应进行政务公开的单位有86个,已公开86个单位,公开率达100%,全县10个乡镇应进行政务公开的所站有65个,已公开65个,公开率达100%。实现了所有应公开的单位和部门都进行了公开的目标,增强了办事的透明度,提高了办事的效率,加强了服务意识,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保证了人民群众行使广泛的民主权利。一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开展政务公开监督检查221场次,有利推动了全县的政务公开工作。
(八)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公路“三乱”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地方和部门形象。为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防止元旦、春节期间出现公路“三乱”反弹,2007年12月26日,及时召开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联席会议。会上,县监察局领导传达了省、州《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全县的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治理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县监察局、纠风办、公安局、交通局、交警队、运政所、稽查所、安监局、森林公安分局的领导参加了会议,明确了治乱公路“三乱”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县纠风办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能,督促交通、公安等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在元旦、春节期间,认真开展公路“三乱”的专项治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对发生公路“三乱”问题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巩固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
(九)认真开展企业治乱减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根据州监察局《关于公布楚雄州挂牌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名单的通知》要求,加快我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县监察局对县内6家发展较好的非公有制企业实行挂牌保护。今年7月31日,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到受县监察局挂牌保护的重点非公企业进行调研,认真听取企业老总就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汇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提出了积极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受挂牌保护的非公企业要在受保护的条件下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以质量求生存,以效益促发展,及时排查各种安全隐患,注意处理好与周围群众的利益关系,与周边单位的友邻关系,与政府及各部门的协调关系,争取有个好的发展环境,为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更加有利条件。认真抓好对企业的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行为的治理整顿,重点解决政府部门将依法应该履行的行政职能转移给中介机构或社团组织向企业强行服务等问题。今年3月份,县安监局召开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向每个参会企业收取了100元的就餐费。县纠风办接到举报后,及时对此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要求县安监局及时清退收取的全部款项,并在今后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要求各职能部门完善收费项目公示制度,确保企业治乱减负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清理各种形式的摊派,为企业经济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纠风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2007年的纠风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县的纠风工作也还存在以下不足之处:
(一)部分单位、部门的领导对纠风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纠风工作到部门单位无人抓、无人管,纠风工作任务不落实,要求上报的材料、报表不能及时报送。
(二)工作开拓创新不够,面对部门和行业出现的不正之风问题,虽然能够及时给予纠正,但整治的方法不多、创新不够,在纠风工作的“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综合治理”上措施办法不多。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必须从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纠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政风建设工作的重点,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把贯彻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与认真学习贯彻《云南省行政问责令》、《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关于强化职能服务提高行政效能的决定》相结合,改进机关和部门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搞好纠风专项治理整治工作。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把纠风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督促并协助所驻单位抓好纠风工作。各乡镇纪委要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安排部署好本乡镇的纠风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考核要求,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并取得成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全县纠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乡镇、本部门的实际,明确工作重点,集中力量,加强监督检查,使重点工作抓出成效,群众反映的强烈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县纠风办采取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联合检查与独立检查等办法,加强对部门单位落实纠风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纠风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大源头防治,完善工作机制。县纠风办将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不断建立和完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纠正和预防不正之风中的重要作用。各乡镇、各部门要紧紧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在从严刹风整纪的同时,加大源头防治不正之风的工作力度,注意研究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坚持教育、监督、制度并举,注重从源头上下功夫,建立健全预防和根治不正之风的机制、体制和制度。重点针对纠风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检查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要采取措施修订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防范不正之风的发生和蔓延,建立纠风工作长效机制。要按照中央和省、州对纠风工作的安排和部署,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找准工作方法,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构建和谐元谋、发展元谋而不懈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