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近日,县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严肃查处妨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八类案件,为我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一是严肃查处违反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和民主理财的案件;二是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截留、贪污、侵吞建设资金的案件;三是严肃查处挤占挪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和借落实资金项目之名搞吃、拿、卡、要以及为个人和小集体谋利的案件;四是严肃查处涉农部门乱收费、乱罚款和坑农害农的案件;五是严肃查处在农村义务教育中乱收费、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的案件;六是严肃查处党政干部收受礼金红包、乱发奖金补贴和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案件;七是严肃查处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商业贿赂和其他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物资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的案件;八是严肃查处在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中坑农害农、违反城乡低保和农村救灾救济及优抚工作纪律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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